十、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 (一)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、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; (二)属于本院管辖的; (三)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;
七、期间、送达、审理期限 第一百零三条 期间以时、日、月计算。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以内;计算法定期间时,应当将路途上的时间扣除;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,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。但对于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在押期间,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,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。
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于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 ( 1998 年 6 月 29 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
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 法释 [2001]31 号 (2001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6次会议通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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